SEC关于《 JOBS法案》标题II下一般性征集的情况说明书
2013年7月1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条例D批准了有关私募一般性招标(IE广告)的规则。旧法规D仍然存在于506b下,而新的506c则允许针对认可投资者的一般性招标.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一份情况说明书,内容是允许根据条例D(506c)为寻求发行人的发行人做广告,其摘录如下.
实况报道
取消某些产品中的一般征集和一般广告禁止
背景
目前的发售过程
寻求通过出售证券筹集资金的公司必须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证券发行或依靠豁免注册。大部分的注册豁免都禁止公司从事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般性招揽或一般性广告(即在报纸或互联网上的广告)。 D规则506是最广泛使用的注册豁免.
在符合规则506豁免的发行条件下,发行人可以从不限数量的“合格投资者”和最多35个不合格投资者那里筹集无限量的资金。根据SEC规则,经认可的投资者是指达到某些最低收入或净资产水平的个人,或者是满足某些最低资产水平的某些机构(如信托,公司或慈善组织).
就业法
2012年4月,国会通过了《快速启动我们的企业创业法案》(JOBS Act)。 《 JOBS法案》第201(a)(1)条指示SEC取消依据规则506进行的证券招募的一般性招揽或一般性广告的禁止,条件是销售仅限于合格的投资者,并且发行人采取合理的步骤来核实所有证券的购买者是合格的投资者。通过要求SEC取消这一一般性的招募限制,国会试图使公司更容易找到投资者,从而筹集资金。.
虽然发行人将能够广泛地为潜在投资者招揽和做广告,但《 JOBS法》要求证券交易委员会采用“要求发行人采取合理步骤,以使用由证券交易商确定的方法来验证证券购买者是否为认可投资者的规则。委员会。”换句话说,对发行人可以要求谁进行发行没有限制,但是发行人在谁被允许购买其证券方面面临着限制。.
该法律还指示SEC修订《证券法》下的规则144A,该豁免适用于将证券转售给称为合格机构购买者(QIB)的较大型机构投资者的注册豁免。根据现行规则144A,只能向QIB提供证券。根据新规则,对规则144A进行了修改,以便可以向非QIB的投资者提供证券,只要该证券仅出售给卖方合理认为是QIB的人即可.
2012年提案
去年八月,为了遵守国会执行《 JOBS法案》第201(a)(1)条的授权,委员会提出了一项规则,该规则将取消对某些506种限制证券发行的招募的一般性禁令。认可的投资者和发行人将被要求采取合理的步骤来验证这种认可的地位。此后,委员会收到了许多评论,包括要求进一步澄清根据该规则被认为合理的核查类型的请求。.
评论者还建议SEC考虑他们认为将为投资者提供与取消一般招标禁令有关的额外保护的措施。这些评论者确定的其中一些额外措施包含在委员会今天批准的单独提案中.
新规则制定
规则506
今天批准的最终规则对规则506进行了更改,允许发行人使用一般性的招揽和一般性的广告来发行其证券,但前提是:
- 发行人采取合理的步骤来验证投资者是否是合格的投资者.
- 证券的所有购买者均属于现行规则(D规则第501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类别之一,或者发行人合理地认为,出售该证券时投资者属于此类类别之一有价证券.
根据现行规则501,如果某人符合以下条件,则有资格获得认可的投资者的资格:
- 购买时与配偶超过一百万美元的个人净资产或共同净资产,不包括主要住所的价值(及任何相关债务).
- 最近两年的个人年收入超过$ 200,000,或者配偶的共同年收入超过$ 300,000,并且合理预期本年的收入水平相同.
确定验证合格投资者所采取步骤的合理性是发行人的客观评估。发行人必须考虑每个购买者和交易的事实和情况。不过,根据评论者的要求,最终规则提供了发行人可以用来满足个人投资者验证要求的方法的非排他性清单。.
最终规则中描述的方法包括:
- 查看任何报告购买者收入的IRS表格的副本,并获得购买者在当年可能会继续获得必要收入的书面陈述.
- 收到注册经纪交易商,SEC注册投资顾问,执照律师或注册会计师的书面确认,确认该实体或个人已采取合理步骤来验证购买者的认可身份.
规则506作为单独豁免的现有规定不受最终规则的影响。在不使用一般招标或一般广告的情况下进行第506条发行的发行人可以继续以相同方式进行证券发行,并且不受新的验证规则的约束.
规则144A
根据最终规则,可以将根据规则144A出售的证券提供给QIB以外的其他人,包括通过一般性招标的方式提供,但前提是该证券仅出售给卖方和代表卖方合理地相信的任何人成为QIB.
表格D
最终规则对表格D进行了修改,该通知是发行人根据条例D出售证券时必须向SEC提交的通知。修订后的表格增加了一个单独的框,供发行人检查其是否主张新的506规则豁免条款,以免招揽或一般广告.
下一步是什么
该规则修正案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后60天生效.